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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永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坚持快侦快破、快挽损工作机制。8月23日,该局对一起盗窃案实施快办程序,从案发到移送起诉嫌疑人仅用36小时。
8月21日16时许,董先生到永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望远中队报案,称其停放在蓝邦海悦府营业房门口的一辆电动车被人盗走,价值2200元。接警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走访周边群众,锁定嫌疑人夏某。次日,民警将夏某抓获。经调查,夏某上班途中看到路边停着一辆未上锁的电动车,盗走并藏匿于望远人家A区车棚。此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快办程序,刑侦大队23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记者 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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