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运输毒品30余克 两男子获刑被处罚金

来源:新消息报时间:2022-05-14 05:51:01

近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一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2月,景某(另案处理)将1.8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给白某,白某将毒品海洛因藏匿在盐池县某村路段水洞底下,并告知景某将毒品取走。后景某驾车拉乘杨某从陕西省靖边县家中到达盐池县该村路段,指使杨某到水洞底下取到毒品。在此过程中,杨某明知景某带其到盐池运输毒品,仍一同前往,并在景某的指使下取得毒品交给景某。就在二人挟带毒品返回途中,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民警抓获。经称量,现场查获的毒品净重30.39克。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白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杨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00元。一审宣判后,白某提出上诉,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定性及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王若英)

关键词: 中级人民法院 驳回上诉 沙坡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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