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播报:打车发生财物损失,谁该是责任主体?

来源:宁夏新闻网时间:2023-06-19 08:03:41


【资料图】

“一个星期前,我在一个聚合平台上打车,下车后发现手机落在车上了。后来在警方的帮助下,我找回了自己的手机。如果司机能诚实守信,及时归还我落在他车上的手机,也不会发生后来警方介入的事。等网约车司机将我的手机还给我后,发现手机后壳裂了几道缝,此事后来向负责承运的网约车公司索赔遭到拒绝,向这个聚合平台投诉,对方让找具体承运的网约车公司。我现在就想知道,像我这样的这事,究竟谁是责任主体?”6月14日,家住银川市西夏区的市民孙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咨询关于乘坐网约车发生财物损坏后究竟该向谁追责的问题,寻求帮助。

记者了解到,随着网约车市场的发展,2018年前后,涌现出了专门为网约车平台运力公司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的“聚合平台”,就是通过汇聚多家网约车平台的方式,向有打车需求的用户提供“一键全网叫车”的服务,为网约车平台引流。据了解,目前在银川网约车市场,以高德、美团、百度等为代表的聚合平台,凭借平台与流量的优势,为乘客和网约车平台(运力公司)提供信息居间撮合服务,不仅帮助中小网约车平台快速获得客户和订单,还大大降低了网约车获客成本,提高司机收入。

但是,由于网约车聚合平台与网约车司机之间隔着网约车平台一层管理关系,管理难度有所增加,时常会出现类似市民孙女士发生事情后投诉无门的窘境。

就这个问题,6月14日,记者采访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由于网约车聚合平台是一种新兴的打车模式,银川市目前还没有出台关于聚合平台准确定性及发生承运事故后的责任划分相关细则;聚合平台本身不直接从事承运服务,而是提供交易撮合,根据《银川市网络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主体责任,对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加强管理,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合法权益,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自身承担的管理服务责任。

而4月12日下发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车规范经营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切实承担起依法合规经营的主体责任,不得接入不合规网约车和驾驶员,不得向未取得相关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派单。”“网约车聚合平台应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拟接入的网约车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背景核查。”

今年4月26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聚合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俗称“网约车聚合平台”)。事实上也是对网约车聚合平台和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行为和主体责任的明确划分。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1日,山东烟台出台的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在国内首次明确聚合平台本质上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约车平台才是承运服务的主体。如何厘清权利和责任的边界,对于促进银川网约车市场的良性发展意义重大。(记者 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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