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

来源:深圳商报时间:2022-03-31 15:00:15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网络直播台要认真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和账号分级分类管理,每半年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存在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网络直播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不得通过虚假营销、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深圳商报驻京记者 宋华)

关键词: 网络直播 营利行为 管理主体责任 账号分级分类管理 虚假营销

图文推荐

热门文字

标签

精彩赏析